威創(chuàng)防爆按鈕盒 LA53-1/2/3系列防爆控制按鈕 LA53系列防爆控制按鈕 1 范圍 本企業(yè)標準規(guī)定了LA53系列防爆控制按鈕(以下簡稱按鈕)的產品分類、要求、試驗方法、檢驗規(guī)則、標志、包裝、運輸及貯存等要求。 本企業(yè)標準適用于按鈕的設計、制造與檢驗。
按鈕主要適用于爆炸性氣體環(huán)境中1區(qū)或2區(qū)危險區(qū)域,為ⅡC類T6組及以下的爆炸危險場所,在交流50Hz、額定電壓至380V或直流額定電壓220V,額定電流至5A的電路中,作遠距離控制電磁電器之用。帶電流表的按鈕還可以對電路運行情況進行監(jiān)視。 2 規(guī)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隨后所用的修改單(不包括勘誤的內容)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,然而,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(xié)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版本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版本適用于本標準。 GB2828 逐批檢查計數(shù)抽樣程序及抽樣表(適用于連續(xù)批的檢查) GB3836.1 爆炸性氣體環(huán)境用電氣設備 第1部分:通用要求 GB3836.2 爆炸性氣體環(huán)境用電氣設備 第2部分:隔爆型“d” GB4208 外殼防護等級(IP代碼) GB/T13384 機電產品包裝通用技術條件 GB/T14048.1 低壓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總則 GB14048.5 低壓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 控制電路電器和開關元件*部分 機電式控制電路電器 3 產品分類 3.1 型號 L A 53 — □ □ □ 電流量程或指示燈數(shù)量 A:電流表;D:指示燈 按鈕數(shù)(2、3) 設計序號 按鈕 主令電器 3.2 從形式上分為2鈕、3鈕、2鈕帶表、3鈕帶表、2鈕帶指示燈、3鈕帶指示燈六種。 3.3 威創(chuàng)防爆按鈕盒 LA53-1/2/3系列防爆控制按鈕 LA53系列防爆控制按鈕基本參數(shù) - 額定電壓:AC380V、DC220V;
- 額定電流:5A;
- 防爆標志:ExedⅡCT6;
- 防護等級IP54;
- 引入電纜zui大直徑:Ф15。
4 要求 4.1 按鈕應符合本企業(yè)標準的要求,并按照規(guī)定的程序由國家認可的質量監(jiān)督檢驗部門審查合格的圖樣和企業(yè)標準進行制造,并應在取得檢驗部門發(fā)放的“防爆合格證”后,方可生產。 4.2 正常工作條件 符合本企業(yè)標準的按鈕,應在下列條件下能夠可靠工作: - 周圍空氣溫度為-20℃~+40℃,且24h內的平均溫度值不超過+35℃;
- 安裝地點的海拔不超過2000m;
- 安裝地點的zui高溫度為+40℃時,空氣相對濕度不超過50%;在較低的溫度下允許有較高的相對濕度;
- 無劇烈振動、沖擊及搖動的地方;
- 在無滴水及其它流體浸入的地方;
- 在Ⅱ類含有爆炸性氣體環(huán)境場所;
- 污染等級為3級;
- 安裝類別:Ⅱ類。
4.3 結構要求 4.3.1 按鈕的外殼應采用含鎂量不大于6%(重量比)的鑄鋁合金制造。 4.3.2 按鈕的所有緊固件應有防止自動松脫措施。 4.3.3 按鈕的所有黑色金屬零部件應具有防銹措施,表面不得有鍍層脫落現(xiàn)象。 4.3.4 按鈕接線盒內的電氣間隙不小于6㎜,爬電距離不小于10㎜。 4.3.5 按鈕的銘牌采用黃銅板或不銹鋼制造。 4.3.6 按鈕隔爆空腔凈容積不大于100㎝3,按鈕的接合面寬度L≥6.0㎜,間隙/直徑間隙ic≤0.10㎜,接合面表面粗糙度Ra不超過3.2μm。 4.3.7 按鈕外殼在明顯處應設有清晰、*性的凸紋標志“Ex”。 4.3.8 按鈕外殼表面涂淺灰色粉末漆。 4.4 LA53系列防爆控制按鈕性能要求 4.4.1 按鈕組成元件(如按鈕元件、儀表、指示燈等)的技術性能,除應符合本標準的規(guī)定外,還應符合各自產品標準的規(guī)定。 4.4.2 按鈕的絕緣應承受交流50Hz、電壓2500V的工頻耐壓試驗,歷時1min無擊穿和閃絡現(xiàn)象。 4.4.3 按鈕外殼zui高表面溫度不超過80℃,接線端子溫升不超過35K。 4.4.4 按鈕的外殼應承受7J,透明件應能承受4J沖擊能量的沖擊試驗,不得損壞和發(fā)生影響防爆性能的變形。 4.4.5 按鈕隔爆外殼應承受GB3836.1-2000中23.4.7.3耐熱試驗和23.4.7.4耐寒試驗要求。 4.4.6 按鈕的密封墊及密封圈應采用橡膠制造,應符合GB3836.1-2000附錄D中D3.3條彈性密封圈材料老化試驗要求。 4.4.7 按鈕電纜引入裝置應夾緊電纜,符合GB3836.1-2000附錄D中D2.3的要求。 4.4.8 按鈕隔爆外殼應承受內部爆炸,符合GB3836.2-2000中15.1規(guī)定的外殼耐壓試驗要求。 4.4.9 按鈕隔爆外殼應承受GB3836.2-2000中15.2規(guī)定的內部點燃的不傳爆試驗要求。 4.4.10 按鈕外殼的防護能力應達到IP54的要求。 4.4.11 按鈕的接通與分斷能力應符合表1的規(guī)定。 表 1 電源 種類 | 使用類別 | 接 通 | 分 斷 | 操作循環(huán)次數(shù) | 操作頻率次/min | 通 電 時間S | | I/Ie | U/Ue | COSФ | I/Ie | U/Ue | COSФ | | | | AC | AC-14 | 6 | 1.1 | 0.7 | 6 | 1.1 | 0.7 | 10 | 6 | ≥0.05 | DC | DC-13 | 1.1 | 1.1 | 6P① | 1.1 | 1.1 | 6P① | 10 | 6 | ≥0.05 | ①6P的上限值為300ms。 |
4.4.12 按鈕的機械壽命10萬次,其操作頻率為12次/h。 4.4.13 按鈕的電壽命符合表2的規(guī)定,其次數(shù)不低于機械壽命的20%(直流負載為10%),操作頻率 為12次/h。 表 2 使用類別 | 接 通 | 分 斷 | I/Ie | U/Ue | COSФ(τ0.95) | I/Ie | U/Ue | COSФ(τ0.95) | AC-14 | 6 | 1 | 0.7 | 1 | 1 | 0.4 | AC-13 | 1 | 1 | 6P | 1 | 1 | 6P |
4.4.14 按鈕的額定限制短路電流應在試驗電壓1.1倍額定值,功率因數(shù)在0.5~0.7之間,通以1000A預期電流3次,其間隔時間不小于3min,每次短路后,按鈕應處于正常工作狀態(tài)。 5 試驗方法 5.1 按鈕的工頻耐壓試驗按GB/T14048.1-2000中8.3.3.4的有關規(guī)定進行。 5.2 按鈕的溫升試驗按GB/T14048.1-2000中 8.3.3.3條 ,溫度試驗按GB3836.1-2000中23.4.6有關規(guī)定進行。 5.3 按鈕的沖擊試驗按GB3836.1-2000中 23.4.3.1條的有關規(guī)定進行。 5.4 按鈕的耐熱試驗和耐寒試驗按GB3836.1-2000中23.4.7.3和23.4.7.4條有關規(guī)定進行。 5.5 按鈕彈性密封圈材料的老化試驗按GB3836.1-2000附錄D中D3.3條有關規(guī)定進行。 5.6 按鈕引入裝置的夾緊試驗按GB3836.1-2000附錄D中D2.3條有關規(guī)定進行。 5.7 按鈕隔爆外殼耐壓試驗按GB3836.2-2000中15.1條的規(guī)定進行。 5.8 按鈕隔爆外殼內部點燃的不傳爆試驗GB3836.2-2000中15.2條規(guī)定進行。 5.9 按鈕外殼的防護能力試驗按GB4208的規(guī)定進行。 5.10 按鈕的接通與分斷能力試驗按GB14048.5-1993中7.2.4.1條有關規(guī)定進行。 5.11 按鈕的壽命試驗按GB14048.5-1993中7.2.4.2的有關規(guī)定進行。 5.12 按鈕的額定限制短路電流按GB14048.5-1993中8.2.4條有關規(guī)定進行。 6 檢驗規(guī)則 6.1 檢驗分類 出廠檢驗和型式試驗。 6.2 出廠檢驗 出廠檢驗包括常規(guī)檢驗和出廠抽樣檢驗。 6.2.1 常規(guī)檢驗是在產品出廠前對產品逐臺進行檢驗和試驗。 6.2.2 出廠抽樣檢驗是產品出廠前必須進行的抽樣檢查和試驗。抽樣方案應按GB2828《逐批檢查計數(shù)抽樣程序及抽樣表(適用于連續(xù)批的檢查)》的規(guī)定進行,檢查水平用I級,其質量水平判定按AQL值取4.0。 6.2.3 出廠檢驗項目 - 一般檢查(4.3.2,4.3.3);
- 外觀檢查(4.3.5,4.3.7,4.3.8);
- 隔爆參數(shù)檢查(4.3.6);
- 工頻耐壓試驗(4.4.2)。
6.3 型式試驗 型式試驗的目的是驗證定型的按鈕的設計性能是否符合本企業(yè)標準要求。 型式試驗是新產品試制投產必須進行的試驗。只有當產品設計、制造工藝、使用原材料或零部件結構有更改,可能影響按鈕防爆性能時,才需要重新進行有關項目的型式試驗。正常生產的產品每隔五年 進行一次。任一型式試驗的試品,從出廠檢驗合格的產品中,任意抽取2臺進行試驗,2臺試品試驗都合格,才能認為型式試驗合格。否則必須分析原因,采取技術措施甚至改進設計、工藝等再重新進行試驗,直到型式試驗合格為止。 型式試驗項目 - 所有出廠檢驗項目;
- 溫升試驗、溫度試驗;
- 沖擊試驗;
- 耐熱試驗、耐寒試驗;
- 彈性密封圈材料老化試驗;
- 引入裝置的夾緊試驗;
- 隔爆外殼耐壓試驗;
- 隔爆外殼內部點燃的不傳爆試驗;
- 防護能力試驗;
- 接通與分斷能力試驗;
- 壽命試驗;
- 額定限制短路電流試驗。
7 標志、包裝、運輸與貯存 7.1 標志 每臺出廠的按鈕應在顯著位置設有下列內容的產品銘牌: - 制造廠名;
- 產品型號、名稱;
- 額定電壓、額定電流;
- 防爆標志;
- 防爆合格證號;
- 出廠日期。 LA53系列防爆控制按鈕
7.2 包裝 7.2.1 按鈕的包裝應符合GB/T13384的規(guī)定。 7.2.2 包裝箱內隨同產品攜帶的技術文件有: - 檢驗合格證;
- 使用說明書;
- 裝箱單。
7.2.3 包裝箱外壁應有清晰的文字和標志,內容如下: - 制造廠名稱、地址、;
- 產品型號及名稱;
- 產品數(shù)量;
- 包裝箱外形尺寸“長×寬×高”及毛重;
- 收貨單位名稱和地址;
- “小心輕放”、“怕濕”、“向上”等字樣或標記。
7.3 運輸及貯存 7.3.1 按鈕在運輸過程中,應有防雨雪侵襲的措施。 7.3.2 按鈕應貯存在空氣流通,空氣相對濕度不大于90%,溫度不高于40℃,不低于-25℃的倉庫中。 |